为弘扬我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为和谐社会作贡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决定联合开展全区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届时将表彰10名全区师德标兵和90名全区师德先进个人。
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筛选出20名事迹特别突出者作为师德标兵候选人(我校化工学院张通老师入选)。现将20名全区“师德标兵”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在内蒙古新闻网首页进行点击投票,时间为8月10日—25日。请各分会组织教职工进行网上点击投票评选。
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应是教学科研及育人一线的优秀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教学、科研、育人工作成绩突出。
3.关爱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4.学术道德精神和人格魅力受到师生广泛赞誉,曾获得浙江大学竺可桢奖、三育人先进个人、“我所喜爱的教师”等校级荣誉称号。
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工会将于教师节期间对评选产生的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还将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