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下,结合各地实际,以创业为主题,以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创业激励为手段,引导和帮助下岗失业青年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共培养、扶持了44150多名创办、领办小企业的青年兴业领头人,这些青年兴业领头人不仅自己实现了就业,还直接安置了6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评选表彰第三届“吉林青年创业奖”。
吉林青年创业园朝阳园区是全省第一个青年创业园,坐落在长春市西安大路1038号,现银联大厦20至29层,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园区分为办公区、配套服务区,建有创业企业办公室,公共会议室和洽谈室。进入创业园的企业,将按照企业意愿及创业园评估结果,享受减免房屋租金、物业费优惠,以及免费代办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服务。
评选对象为在本市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并为社会创造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年龄在18—40周岁,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所创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50人以上;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两年以上,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短信投票方式:中国移动手机用户 编辑短信 810发送至 10660135688,每条短信1元,不含通讯费,每部手机最多可投30票,超过部分投票无效。
此次评选条件包括: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津创办或主导创办了企业的青年,包括外埠青年和来津创业的华人青年;创办的企业能够吸纳失业青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学毕业生;企业实际运营较稳定,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反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行为。
候选人名单公示,投票支持方式如下: